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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务信誉不佳 立法规范势在必行

2000-01-2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尹晓燕

职业介绍、婚姻介绍以及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化最充分、也是和百姓生活最密切的中介服务,而它们的现状却令人难言轻松。

姜女士来到一家职业介绍所,交了200元服务费并签了合同。两天后,她到对方联系好的单位应聘,却扫兴而归。人家要年龄30岁以下,可她已42了,而那家职业介绍所自此也再无音讯。有姜女士这样遭遇的求职者还有很多。据北京市消协统计,对职业介绍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。

与职业相比,谈婚论嫁是更私人的事情,婚介所的出现为生活节奏快、圈子相对固定的现代人提供了更多相识的机会。遗憾的是它过于商品化,使许多男女还要经受精神上的磨难。

崔小姐交了150元的服务费,认识了颇具魅力的邓先生,即将登记结婚时,才发现邓先生是有家室的情场骗子。一间屋子,两个桌子,几部电话,一台电脑,开个婚介公司就是如此简单,难怪人们趋之若鹜。

与现今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租房中介也难令人满意,王先生交了1年1.2万元的租金后,再去自己的房子时,钥匙还是那把钥匙,房子却已经另租给别人了。中介公司只表示要辞退业务员,损失却不肯负担。在报纸的租房广告上,常可见“夫妻求租”或“个人求租”的同时,专门注明“中介免谈”,虚假广告、不实信息是“免谈”的真正原因。据了解,不少房屋租赁公司一心想赚钱,推荐给用户的房源信息相互炒作,许多房源根本不存在。

专家提醒消费者,走入中介机构,除了要看营业执照,执业资质证书、各种行业许可证外,还要看其收费许可证及收费标准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

新年伊始,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《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出台,这表明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整治力度。

许多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加快立法的步伐,对中介组织的设立、资质条件、收费标准、行为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,做到“有法可依”。(《工人日报》1.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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